一份迟到了十几年的房产证,借助公证的力量得以圆满解决。这正是《公证的温度——我为群众办实事》栏目的第六个温暖故事。
2026年4月的一天,村民杨某福来到永清县公证处,咨询遗产继承公证相关事宜。
据杨某福陈述,其伯伯杨某坡于2007年12月20日去世,生前未婚、无子女,留有一处房产;杨某坡其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先于其本人去世;杨某坡仅有一名兄弟姐妹杨某友,杨某友于2013年10月1日去世,其配偶也已离世,杨某友夫妇共育有四名子女,分别为长子杨某民、次子杨某臣、三子杨某福、女儿杨某红,其中杨某红已去世,且生前未婚、无子女。
公证员依据公证办理相关法律规定,向杨某福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场告知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但杨某福表示,因年代久远、相关信息核查困难,自身无法提供杨某红的死亡、亲属关系等关键证明材料,导致公证办理陷入困境。没过几天,公证处的人就下乡了。后奕镇的那个村子,公证员跑了一趟又一趟。一来二去,杨某坡、杨某友、杨某红这三代人的亲属关系,像拼图一样完整地拼了出来。
永清县公证处把这叫打通“最后一公里”。但用杨某福的话说,就是“人家真把老百姓的事儿当事儿办了”。
现在,公证员下乡已经成了常态。此次公证下乡便民服务,是永清县公证处优化基层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下沉的生动实践。通过主动上门调查、靠前服务群众,不仅有效保障了公证事项办理的真实性、合法性,筑牢公证质量防线,更彻底打破了群众“办事跑远路、办证多跑腿”的困境,拉近了公证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的距离。(永清县公证处 周翩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