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晨子)7月24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廊坊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集中建设、商品房中配建、市场购买的方式进行筹集。截至目前,廊坊市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31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238套(政府产权29620套,企业产权1861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865套。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廊坊市202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廊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扈文波同志;廊坊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鲁华松同志。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自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廊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扈文波同志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扈文波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媒体界的朋友们:
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介绍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我代表市住建局,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住房保障事业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住房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项兜底的民生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近年来,廊坊市委、市政府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用心用情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针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5大类人员,构建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况
我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集中建设、商品房中配建、市场购买的方式进行筹集。截至目前,我市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31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238套(政府产权29620套,企业产权1861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865套。
市区(含开发区)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63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4810套(政府产权13252套,企业产权155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823套。目前市区政府产权公租房在保家庭10018户,485户家庭正在轮候,计划下个季度摇号配租。今年共发放公租房补贴65795元。
二、高效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依托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线上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业务。
(一)申请资料精简化
实行“一证办理”后,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者提交资料得到极大简化。由原来的29项精简为现在的1项,只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其他特殊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随着联审联查系统的逐步完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也将逐步减少。
(二)审核层级压缩化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由原来的小区居委会(村街)、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住房保障部门“三审”模式,变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的“二审”模式。由原来的“三审一公示”压缩为现在的“两审一公示”,进一步优化了审核程序,精简受理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审核效率。
(三)核查方式网络化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过程由之前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去相关联查部门现场查询申请家庭信息、对照准入条件完成审核,变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调取对相关家庭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低保、婚姻等方面的联审联查信息,自动反馈核查结果。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办理。
(四)受理时限常态化
在实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同时,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提高效率。由以前的定期申请改变为目前的在网上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每季度公布轮候对象。准入审核时限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30个工作日以内,我们将继续优化程序,力争将准入审核时限进一步缩短。
同时,我们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分别成立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工作专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在全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摇号、分配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修订完善《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为更好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形成“租、售、补”并举的住房保障新格局,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廊坊实际,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对接,修订《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一)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级别
保障级别由四类增加为五类,在原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级别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保障级别”。让部分群众享受了更多的租金减免,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
(二)扩大公租房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全省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目前我市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市区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中心城区居民常住户口,进一步扩大公租房的保障覆盖范围,让城市不再留有住房保障的死角。
(三)取消公租房申请不必要的条件及资料
依托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我市公租房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申请表格,统一核查事项、标准,统一办理时限”,建立公租房准入审核事项清单,实行准入审核清单制管理,取消非必要审核事项,申请资料全部简化。
(四)减少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本次修订删除三种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转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解除了公租房申请家庭的相关限制条件,进一步扩大了城市住房保障人群的范围。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媒体界的朋友们。下步,我们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拓宽视野、拉高标杆,聚焦影响住房保障发展的主要矛盾问题,坚持“守时效、破难题、求创新、树底线”思维,系统谋划住房保障改革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全力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感谢扈局长。
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提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以后,市区保障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中心城区居民常住户口,那么,廊坊中心城区的村委会管辖的居民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吗?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请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鲁华松同志回答。
廊坊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鲁华松:目前我市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常住户口,也就是说,现在的户口本上已经看不出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了。这次《办法》的修订,也是充分考虑到廊坊市区的实际情况,将中心城区村委会管辖的无房、无宅基地、没享受拆迁等情形的居民纳入到公租房保障范围。
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为中心城区村委会管辖的,重点关注宅基地及自有住房情况,需要填报《无农村宅基地及自有住房情况证明》。宅基地的认定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但对于具有以下情形的,可根据本村情况按照独立特殊户对待:
1.子女已婚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2.子女未婚但年龄满二十六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外来人口落户本村,但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这样一来,就进一步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让住房困难群体圆了“安居梦”,切实兜牢住房保障民生底线,群众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感谢鲁科长,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新修订的《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以前相比,您能给详细说说目前申请公租房跟以前相比较,都取消了哪些材料了吗?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继续请鲁科长回答。
廊坊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工程管理科科长鲁华松: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目前市区公租房申请已经不再审查申请家庭财产情况,申请家庭成员拥有车辆的品牌、类型,申请家庭成员法人登记信息、经营场所等信息,申请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特殊证件材料,不需再提供公租房申请表、收入证明、居住情况证明、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担保书、社保证明等资料。申请人直接进入冀时办APP,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资料即可。相关信息全部通过全省“联审联查”系统进行核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王巍
感谢鲁科长,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嘉宾的详实发布和答问,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次发布会的有关资料将于会后发送到廊坊市新闻发布的指定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