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郑晨子
2026-01-19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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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郑晨子)1月19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廊坊市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开展作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嘉宾是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崇波同志,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黄珊同志,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来自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崇波同志进行发布。

  发布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崇波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

  司法救助工作,是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度的民心工程,是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应救助尽救助、公平合理救助、属地救助、辅助性救助”为原则,以“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驱动,全面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情况与成效。

  一、突出救助重点,精准服务大局

  2023年2月至2025年年底,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了“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立足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把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作为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在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谋划工作,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法治廊坊建设。我们精准聚焦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军属等五类重点群体,在救助资金上予以倾斜,筑牢防止因案致困的司法“保障网”。我们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等常见社会救助类型的衔接更加广泛、顺畅,实现一次救助向长久帮扶的转变,使被救助人及其家属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纳入社会帮扶体系,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既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又传递了司法机关的关怀和温暖。

  二、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温度

  我们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使救助申请人感受到检察温度。一方面,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申请人,主动采取上门核实、上门发放等工作模式,变“群众跑腿”为“检察上门”,将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家中。例如,三河市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救助案件时,考虑到其监护人年过八旬且身有残疾,主动前往距该院数百公里的救助申请人家中核实情况、办理手续并发放救助金。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构建“经济救助+综合帮扶”的“1+N”多元救助模式。我们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为有需要的救助申请人协调落实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教育支持、社会保障等综合帮扶措施,努力推动救助效果从“输血解困”向“造血赋能”转变。开发区院在救助一位困难妇女时,联动其户籍地的妇联、基层组织和社会救济力量,共同为其落实了资金救助、心理疏导、未成年人关爱等一揽子帮扶方案。

  三、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救助实效

  为破解救助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我们着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上下级院联合救助机制。针对部分案情重大、救助需求紧迫但本级救助资金有限的案件,市、县两级院主动向上级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形成救助合力。例如,大城县院在办理一起涉中考学生的救助案时,为保障其后续学习和生活,与市院沟通后,两级院主动提请省院开展三级联合救助,同步发放救助金,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二是探索“监管+分期”救助金使用模式。针对救助金额较大、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为确保救助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我们创新引入资金监管机制。通过协调乡镇政府设立监管账户,并由检察机关、属地政府和救助申请人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督救助金分期发放、专款专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跨省救助案时,在省院指导下,协调救助申请人户籍地的乡镇政府设立在其对公账户下设立接收司法救助金的专项科目,并联合当地检察机关、乡政府实施三方监管,实现了跨区域长效精准帮扶。三是完善跟踪回访机制。我们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被救助人生活改善、资金使用及困难缓解情况。对回访中发现仍需帮助的,及时协调落实后续帮扶,巩固和延伸救助效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大局、关切民生,进一步优化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和办理流程,深化机制创新与部门协作,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准度、规范性和实效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检察担当和检察温度更加有效传递党和国家关怀温暖。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与支持!恳请大家继续协助我们做好司法救助的宣传工作,讲好检察为民故事,共同营造关心、支持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感谢刘检。下面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一:检察机关进行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请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黄珊同志回答。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黄珊:谢谢您的提问,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感谢黄主任,下面请继续提问。

  问题二: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继续请黄主任回答。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黄珊:谢谢您的提问,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方式和标准是这样规定的。方式: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社会救助相衔接。

  具体标准:救助金以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额。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当严格审核,依照相关规定报批,总额不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

  主持人:廊坊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与新闻发布科 李智博

  感谢黄主任。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嘉宾的发布和答问,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场新闻发布会的资料将于会后发送到廊坊市新闻发布的公共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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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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